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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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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3-29 01:50:55

工程合同范文第一篇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由勘察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

  1.2 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

  1.3 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

  1.4 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

  1.5 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

  1.6 承接方式:_________

  1.7 预计勘察工作量:_________

  第二条 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 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_________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 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 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计__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_________%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____%的工程进度款,计_________元;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_________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_________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 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 发包人责任

  5.1.1 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 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 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 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关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 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 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_________元。

  5.1.8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_____元计算加班费。

  5.1.9 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10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 勘察人责任

  5.2.1 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 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

  5.2.3 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 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 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6.2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3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计_____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6.4 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5 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6 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份、勘察人_________份。

  发包人名称(盖章):_________ 承包人名称(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

  │ 鉴(公)证意见: │

  ││

  ││

  ││

  ││

  │ 经 办 人:鉴(公)证机关(章) │

  ││

  │ 年月日│

  ││

  ││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

工程合同范文第二篇

  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委托单位: 

  设计单位: 

  设计编号: 

  合同编号: 

  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订 

  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_____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

  甲方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

  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五,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六,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设计单位(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通讯处: 通讯处:

  电话或电报: 电话或电报: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附: (1。)______________设计项目收费表;

   (2。)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补充协议书。

  ________设计项目收费表 

  附件(1) 

  附件:三

  ┌─────────────────────────────────┐

  │项目│项目│单位 │设计│单位造│工程款量│投资│设计费收│设计费│

  │编号│名称│平方米│内容│价元/│平方米 │估算│费率(%)│(元)│

  │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工程委托设计共 项平方米投资估算总计 元,估计设计费│

  │总计 元。签订合同时由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50%,暂按 元拨付。│

  └─────────────────────────────────┘

  注:投资估算为甲方所提,设计后的投资金额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或修正设计概算为准。

  建设单位:(盖章) 设计单位:(盖章)

  基建负责人:基建负责人: 

  签订收费协议年月日 

  附件(2)

   ___________工程设计补充协议书

  编号:本协议依据号建筑设计合同签订,为原合同的附件。 

  业经需编制设计,双方协定:

  一,甲方应按时交下列建设文件设计基础资料:

  ┌──────────────────────────────────┐

  │ 序号 │ 文件和资料名称 │ 交付日期(或期间)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乙方在甲方按时提交上述文件,资料的前提下,应按时交付下列设计文件:

  ┌──────────────────────────────────┐

  │序号 │设计文件名称和内容│交付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建设单位(盖章)设计单位:(盖章)

  基建负责人:设计室主任:

   签订协议日期 年月 日

工程合同范文第三篇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资质等级: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审核乙方的装修资质后,签订本装修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概况

  2、工程名称

  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承包内容

  3、工期

  4、工程质量标准

  5、工程造价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8、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9、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为违约金。;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

  (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

  1、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

  1

  2、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件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件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八:工程验收单

  附件九:工程结算单

  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工程合同范文第四篇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户(单位):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镇)_________街(路)_________号房主(代表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_____幢_________间,共___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___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就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条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__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____元。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第四条 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___,共_________套_________间,_________层_________号,配有_________等装备。

  第五条 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_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它文件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续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第六条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报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__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第七条 其它: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__ 拆迁户(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家庭18岁以上成员(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合同范文第五篇

  发(总)包单位:_________(甲方)

  承(分)包单位:_________(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锚杆工程

  建设地点:_________

  第二条 建设规模、面积(工程量)和承发包工程的范围及内容:

  1.基坑锚杆_________条,包括现场已浇注_________条锚杆的张拉及锁定,总工程量为_________延米。

  2.锚杆施工依据设计方案和相应施工规范,工作内容包括:①锚杆钻孔;②锚杆设置及灌浆;③锚杆张拉与锁定。

  第三条 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工期定为_________个日历天,工期计算的起止时间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上述工期以施工方案工期为准。

  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和甲方责任、不可抗力所延误的工期等因素,经甲、乙方签证认可后,进行调整,从而最后确定竣工日期,乙方应按此竣工日期竣工。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及保修条件、期限,按本条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照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设计要求。

  2.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有关标准执行,工程保修至地下室施工到0.00时为止。

  第五条 承包方式:

  实行大包干。即包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锚杆按_________元/米计价。

  具体工期要求为:在_________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锚杆的钻孔、灌浆,并且张拉完毕至少一半锚杆。

  第六条 工程总造价按上述承包范围和方式,计(概算)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工程结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单价不变。

  第七条 甲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在开工前三天完成“三通一平”(包括进场道路),接通水、电源和办理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的批准手续。同时向乙方提交施工(安装)图纸与说明书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各一份;水电安装图纸_________份;地质勘探资料一份;建筑(安装)许可证和报建审核意见书。

  2.提供现场水电接点,材料堆放点及临时设施。

  3.以上工作由_________统一解决安排。

  第八条 乙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在开工前三天完成组织施工图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送交甲方,作为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计划的依据。

  2.全面负责锚杆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

  3.完工后,提供有效的竣工资料两份。

  第九条 乙方承包的任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分包给第三方。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的试验,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在工程质量上必须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甲方的监督,甲方发现其在主要形象上拖进度_________天时,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经质监部门确认后,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_________天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合同,调换施工队伍。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与说明书不符,重要结构或关键部位所需的材料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设备有缺陷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_____天内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处理,并办理技术签证。否则,乙方有权停工,除工期顺延外,因此所造成的窝工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甲方委托监理公司为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签证手续,督促乙方按规定搞好试件、材料试验和各项技术资料及报表整理,负责签证、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及其消耗含量和价差处理,按本条第_________项执行:

  1.工程所需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其费用和材料价格已按_________的规定列入造价内,在施工过程中,如材料价格变动,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2.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如有变动,不再调整。

  第十二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必须划(汇)入乙方的开户银行:_________办事处,帐号:_________。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将工程款转入第三方帐户或挪作他用。

  工程备料款和进度款按本款第_________项执行:

  (一)按市建设银行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拨付规定办理,即在合同签订_________天内,按总造价(当年计划)的百分之_________预付备料款,进度款按工程进度百分之时付款百分之_________,工程进度百分之时付款百分之_________,工程进度百分之时再付百分之 _________,其余工程进度款由预付备料款抵充,留下尾款百分之五待审定竣工结算后付清。

  (二)工程款支付办法:

  1.合同签订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备料款。

  2.乙方完成进度达50%时,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40%。

  3.乙方完成进度达90%时,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5%。其余款项在地下室施工到0.00时付清。

  工程结算:乙方应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天内提出竣工结算,送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核,甲方应在接到结算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提出意见,逾期视作同意,由经办银行划帐,结算尾数。双方对竣工结算确认后_________天内,应进行退补结算。

  第十三条 甲方因生产或使用需要,确需变更设计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设计的技术资料,按规定办理变更工程手续,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造价按工程增减的规定进行调整和结算。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损失。

  第十四条 工程交工验收

  1.工程交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_________天,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检查,甲方不按时到现场检查的,乙方可自行检查后隐蔽,并认真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的,复查合格,所有费用和因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所耽误的时间应顺延工期;复查不合格,检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负责无偿返修。若乙方未通知甲方到场检查,单方完成隐蔽工程的,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查,不论检查结果是否合格,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包括单项工程)竣工前五天,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在工程竣工后_________天(单项工程七天)内进行,并应按期验收完毕。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签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有效的技术档案资料向甲方移交。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尚未完成者,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进行翻修或补建后,再进行验收,直至达到符合标准和要求为止。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作为竣工日期,由此支付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逾期组织验收的,除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如果验收合格的,按本款规定的验收日期作为竣工日期;验收不合格需翻修的,按实际逾期天数顺延工期。工程(包括单项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因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乙方另绘竣工图。

  第十五条 奖励

  1.提前竣工或赶工奖励:_________。

  2.乙方按期竣工,并经工程质监部门和主管部门检查鉴定或认可的优良级品工程的,甲方同意按工程总造价_________分之_________奖励给乙方。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供应材料、设备或逾期履行第七条各项规定之一者,从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除应负担乙方的实际损失外,并按拖延天数顺延工期。

  2.甲方不按期拨付工程款,从超过_________天次日起,按拖欠数额,按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结清之日,停工期间的窝工和其它损失按实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乙方逾期竣工,从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单项工程按该项工程造价)的万分之____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组织验收交工工程(包括单项工程),乙方逾期提交竣工结算的,从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单项工程按该单项工程造价)的万分之_________向对方偿付违约。

  5.一方逾期结清或退回工程尾款者,从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按应结清或退回数额,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对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七条 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损失,按本条第_________项处理:

  1.报上级有关部门裁定。

  2.工期顺延。

  第十八条 其它事项及补充条款

  1.有关本工程的施工图纸与说明书和会审记录,以及图表、资料,双方进行的有关会议,洽谈记录,双方协商同意并经双方当事人签证的有关修改设计的变更文件等,都是据以施工和交工验收的技术资料,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乙方应加强防火、防盗、治安、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和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遵守和执行安全、文明和深夜施工等的规定。否则,导致造成的损失和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的处罚或追究赔偿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3.甲方无偿提供乙方施工人员共_________人的住宿及生活用水、用电。

  4.乙方施工用水用电按市有关规定,从结算款中扣除。

  5.基坑开挖时,挡土桩间如有流砂或挡土桩位移超过规范偏差及漏水等影响地下室施工的情况,由乙方负责处理,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措施费按_________元包死,如无上述情况,甲方照付上述措施费给乙方。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工程交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之日自然失效。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送建委、双方主管业务部门、经办银行、税务局、工商局及有关单位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范文第六篇

  本文目录工程师合同电脑工程师聘用合同电脑工程师聘用合同文本电脑工程师劳动合同文本聘用合同是按照用人方式不同来划分,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和借调合同。聘用合同亦称聘任合同。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爆破工程师聘用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甲方聘用具有 级爆破工程师资质的技术人员,指导甲方爆破工程的实施。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聘用合同如下:

  一、甲方聘用乙方具有 级爆破工程师资质的技术人员成为甲方技术人员,乙方同意。

  二、聘用期限为 年,双方实行聘用制。一次性签订 年的聘用合同。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聘用费用及支付方式

  聘用费用实行年薪制。聘用年薪为 元(¥: 元)。

  四、支付方式

  1、甲方按年支付乙方聘用年薪,每年支付一次。

  2、在签订本合同,甲方支付乙方第一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的聘用年薪 元(¥: 元)。

  3、剩余两年每年的年薪于当年7月1日前支付乙方。年薪支付后乙方需提供爆破技术等级证件原件交给甲方负责保管。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乙方需在十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提供乙方爆破证件变更为甲方公司爆破人员的相关资料,有效期为 年,并不得擅自更改合同条款,如有发生,乙方将承担法律责任,退回全额聘用费用并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2、甲方聘用乙方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证件的原件及资料,不得将乙方的资料证件转借他人或泄露乙方个人信息,并确保证件原件不丢失。若甲方将乙方有关证件丢失或向外泄露乙方个人信息,则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根据公安部门相关规定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资质,不得挂失补办等物权转移行为。

  4、如甲方有b级以上(含b级)大型爆破施工项目,乙方有义务参加设计与施工,差旅费及其它费用由甲方承担。

  5、在聘用期间,乙方必须以公司爆破人员的身份履行职责,遵守甲方公司的规章制度。

  6、在聘用期间,乙方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负有保密义务,不得自己经营或者从事同类行业的聘用,遵守竞业限制。

  六、聘用期满后,甲方将归还乙方所有的资料、证件等,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信守、诚实履行本合同,不得恶意曲解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电脑工程师聘用合同工程师合同(2) | 返回目录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 (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三条 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 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五天,四十小时,每天8小时工作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确因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上海市和甲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六条 劳动报酬

  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月基本工资为 元。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

  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 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七条 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伤,残、死,甲方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 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甲方在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为乙方购买的商业保险,在保险期内,甲方有权变更或撤消险种。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治疗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之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间的工资待遇、医疗费用等按照国家和本地区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主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 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4) 乙方因其它情况需要辞职,需在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1) 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对于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因个人情况辞职或离职, 在培训期内的按培训费的100%赔偿,并退还任职最后三个月薪金;在培训结束后的,将酌情减免培训费的赔偿金额。

  第十条 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时,可凭医院出具的有关证明,享受甲方规定的一年七个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当有薪病假日累计超过七天后,甲方将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十一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据国定的有关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双方约定的事项,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由争议的一方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即日 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两份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

  年 月 日 来

  电脑工程师聘用合同文本工程师合同(3) | 返回目录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 (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三条 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 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五天,四十小时,每天8小时工作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确因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上海市和甲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六条 劳动报酬

  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月基本工资为 元。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

  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 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七条 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伤,残、死,甲方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 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甲方在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为乙方购买的商业保险,在保险期内,甲方有权变更或撤消险种。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治疗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之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间的工资待遇、医疗费用等按照国家和本地区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主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 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4) 乙方因其它情况需要辞职,需在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1) 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对于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因个人情况辞职或离职, 在培训期内的按培训费的100%赔偿,并退还任职最后三个月薪金;在培训结束后的,将酌情减免培训费的赔偿金额。

  第十条 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时,可凭医院出具的有关证明,享受甲方规定的一年七个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当有薪病假日累计超过七天后,甲方将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十一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据国定的有关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双方约定的事项,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由争议的一方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即日 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两份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

  年 月 日 来

  电脑工程师劳动合同文本工程师合同(4) | 返回目录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 (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三条 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 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五天,四十小时,每天8小时工作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确因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上海市和甲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六条 劳动报酬

  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月基本工资为 元。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

  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 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七条 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伤,残、死,甲方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 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甲方在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为乙方购买的商业保险,在保险期内,甲方有权变更或撤消险种。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治疗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之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间的工资待遇、医疗费用等按照国家和本地区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主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 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4) 乙方因其它情况需要辞职,需在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1) 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对于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因个人情况辞职或离职, 在培训期内的按培训费的100%赔偿,并退还任职最后三个月薪金;在培训结束后的,将酌情减免培训费的赔偿金额。

  第十条 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时,可凭医院出具的有关证明,享受甲方规定的一年七个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当有薪病假日累计超过七天后,甲方将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十一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据国定的有关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双方约定的事项,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由争议的一方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即日 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两份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范文第七篇

  本文目录2017维修工程合同上海市物业维修工程委托审价合同渗漏维修工程合同范本物业维修工程委托审价合同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开工日期:___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结构类别:_________;预算造价:_________元;决算造价:_________元;

  2.物业业管理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内容(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

  1.甲方委托乙方编制该工程预算(或概算);( )

  2.甲方委托乙方审核该工程预算(或结算);( )

  3.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工程造价技术经济鉴定;( )

  4.其他。( )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向乙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技术经济报告;

  2.甲方可向乙方询问委托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政府有规定者例外);

  3.甲方可向乙方书面阐述对工程及具体问题的意见;

  4.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修缮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的书面资料;

  5.甲方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6.甲方须按约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各类技术经济资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补充有关资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接受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委托内容的,应当加强维修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检查;

  5.乙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合法的原则,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服务工作;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合同费用

  1.甲乙双方按照市房地资源局和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基本费:按____________为取费基础,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

  3.差额费:按____________为取费基础,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

  4.甲乙双方商定:按_________元,一次确定,不另调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

  5.上列三款费用不得同时计取,如发生差异,应按其中金额最大一类收费。

  6.付款办法:

  第一次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支付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次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支付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如有余款,待合同履行完毕时,一次结清。

  第六条 合同时效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双方确定,本合同所含工作内容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

  3.双方完成工作,付清费用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_________支付给乙方_________%违约金;

  2.乙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_________支付给甲方_________%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办法

  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下列途径处理(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所达成的一致意见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上海市物业维修工程委托审价合同2017维修工程合同(2) | 返回目录委托方:_________业主大会(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开工日期: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结构类别:_________;预算造价:_________元;决算造价:_________元;

  2、物业业管理企业:_________

  3、施工单位:_________

  4、监理单位:_________

  5、其他: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内容(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

  1、甲方委托乙方编制该工程预算(或概算);()

  2、甲方委托乙方审核该工程预算(或结算);()

  3、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工程造价技术经济鉴定;()

  4、其他。()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向乙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技术经济报告;

  2、甲方可向乙方询问委托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政府有规定者例外);

  3、甲方可向乙方书面阐述对工程及具体问题的意见;

  4、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修缮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的书面资料;

  5、甲方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6、甲方须按约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7、其他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各类技术经济资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补充有关资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接受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委托内容的,应当加强维修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检查;

  5、乙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合法的原则,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服务工作;

  6、其他_________。

  第五条 合同费用

  1、甲乙双方按照市房地资源局和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基本费:按_________为取费基础,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3、差额费:按_________为取费基础,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4、甲乙双方商定:按_________元,一次确定,不另调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5、上列三款费用不得同时计取,如发生差异,应按其中金额最大一类收费。

  6、付款办法:

  第一次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支付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次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支付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有余款,待合同履行完毕时,一次结清。

  第六条 合同时效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双方确定,本合同所含工作内容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

  3、双方完成工作,付清费用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_________支付给乙方_________%违约金;

  2、乙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_________支付给甲方_________%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办法

  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下列途径处理(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所达成的一致意见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_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渗漏维修工程合同范本2017维修工程合同(3) | 返回目录甲方:

  乙方:

  甲方同意将 的渗漏维修工程全权委托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双方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渗漏维修范围:

  二、选用材料:

  1、聚氨酯注浆堵漏剂;2、环氧砂浆;3、m1500渗透性水泥密实剂;4、遇水膨胀橡胶止水条;

  5、聚氨酯密封膏;6、pmc-421聚合物改性水泥基防水灰浆;7、其它未注明材料

  三、维修方案(由乙方提供详细的维修方案):

  1、压力灌注氰凝;2、骑缝凿槽扩缝,清理刷基层处理剂;3、挤注pu密封膏或安止水条;4、环氧砂浆填槽,环氧胶泥封缝;5、喷涂m1500渗透结晶密实;6、涂刷2mmpmc-421

  四、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维修、包安全。

  五、施工期限:30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工程价格及计算方法:

  本合同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按 元/m2全费用综合单价计算,总计 m2;

  合同总金额为: 元。

  全费用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是指为完成本工程施工(含技术条件、规范要求以及发包人的技术条件要求不明而隐含的其他工作),并满足工期、质量、安全和工艺要求的综合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运输、职能部门收费、安装及照明、维护、技术措施费、其他措施费、利润、不可竞争费、税金、合同执行过程中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综合单价不会因人工、物料、税金、政府收费等升降而调整。

  七、付款结算方式:

  1、本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

  2、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二年后如无漏水,支付合同金额的10%;如有漏水:①乙方免费保修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②乙方未尽保修义务,甲方将在合同金额的10%中扣除维修费用后,剩余的部分支付给乙方;

  3、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五年后如无漏水,支付合同余下金额的20%;如有漏水:①乙方免费保修后,支付合同余下金额的20%;②乙方未尽保修义务,甲方将在合同余下金额的20%中扣除维修费用后,剩余的部分支付给乙方;

  八、质量及保修:乙方对防水维修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做到不渗不漏,外观规整,对渗漏维修范围免费保修 五 年(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防水层破坏除外),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九、甲方责任:

  1、提供可以施工的条件给乙方,检查、监督乙方施工质量和进度;

  2、组织对工程交工验收及办理结算。

  十、乙方责任:

  1、严格按施工工艺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严格按国家的安全规范和安全规程进行施工,如属乙方施工出现质量返工,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工程竣工后负责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4、在工程竣工验收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单等竣工资料。

  5、遵守甲方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十一、现场负责人:本工程甲方委派 为现场代表,全面对工程质量、进度、付款、签证等行使甲方应有的职责和权力;乙方委派 为工程总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乙方应该承担的有关事宜。

  十二、安全方面: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大小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延误工期,每延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因质量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延期交付,亦须按上述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施工所选用材料和施工工艺如不符合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乙方需马上改正,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损失。

  3、甲方如迟延支付工程进度款和结算款,须按所欠金额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四、争方解决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书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七 份,甲方 五 份,乙方 二 份,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物业维修工程委托审价合同2017维修工程合同(4) | 返回目录委托方:业主大会(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类别:

  预算造价:元

  决算造价:元

  2、物业业管理企业:

  3、施工单位:

  4、监理单位:

  5、其他:

  第二条 合同内容(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1、甲方委托乙方编制该工程预算(或概算);()2、甲方委托乙方审核该工程预算(或结算);()3、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工程造价技术经济鉴定;()4、其他。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向乙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技术经济报告;

  2、甲方可向乙方询问委托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政府有规定者例外);

  3、甲方可向乙方书面阐述对工程及具体问题的意见;

  4、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修缮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的书面资料;

  5、甲方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6、甲方须按约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7、其他。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各类技术经济资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补充有关资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接受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委托内容的,应当加强维修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检查;

  5、乙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合法的原则,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服务工作;

  6、其他。

  第五条 合同费用

  1、甲乙双方按照市房地资源局和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基本费:按为取费基础,计元。人民币(大写):

  3、差额费:按为取费基础,计元。人民币(大写):

  4、甲乙双方商定:按元,一次确定,不另调整。人民币(大写):

  5、上列三款费用不得同时计取,如发生差异,应按其中金额最大一类收费。

  6、付款办法:

  第一次支付:元。人民币(大写):支付日期:年月日

  第二次支付:元。人民币(大写):支付日期:年月日如有余款,待合同履行完毕时,一次结清。

  第六条 合同时效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双方确定,本合同所含工作内容至年月日结束。

  3、双方完成工作,付清费用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七条 违约责任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2、乙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办法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下列途径处理(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所达成的一致意见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签)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开户银行及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日期:年月日

工程合同范文第八篇

  第一部分 固定单价合同

  一、 合同价款的确定:

  1.1 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风险系数为: 3% 4% 5% 6% 其它%。

  1.2 本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范围为以下√项,风险范围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按实调整,调整办法见本合同第二分部“ 合同价款的调整”部分的约定。

  1.2.1 工程量增减15%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

  1.2.2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在合同工期内,不调整。

  1.2.3合同工期内乙供材料价格变化在下列幅度:上涨或下跌5%, 10%以内不调整:

  1.2.4其它说明 。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2.1 工程量的调整原则

  本项目超出工程量清单及风险范围的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际发生计量,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 合同价款的调整

  2.2.1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除材料价格外按照以下√项调整,材料价格的调整按照2.2.5款约定。

  2.2.1.1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2.2.1.2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2.2.1.3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2.2.1.4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不按文件规定调整。

  2.2.1.5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2.2.1.6 其它约定:。

  2.2.2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综合单价确定原则为以下√项:

  2.2.2.1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

  2.2.2.2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

  2.2.2.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2.4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结算工程综合单价。

  2.2.2.5 其它约定:。

  2.2.3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2.3.1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3.2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3.3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3.4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3.5 其它约定:。

  2.2.4 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2.4.1 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2.2.4.2 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2款。

  2.2.4.3 清单项目中同时增加或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重新组价,其综合单价按上述两种方法确定。

  2.2.4.4 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2款。

  2.2.4.5 其它调整方式: 。

  2.2.5 材料价格的调整。

  2.2.5.1 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2.2.5.1.1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中涉及材料价格调整规定的,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2.2.5.1.2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1.2.3款约定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2.2.5.1.3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2.2.5.1.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2.2.5.1.5其它约定 。

  2.2.5.2 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2.2.5.2.1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2.2.5.2.2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2.2.5.2.3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2.2.5.2.4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2.2.5.2.5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2.2.5.2.6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2.2.5.2.7 其它约定。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2.2.6 措施费用的调整。

  2.2.6.1 本项目风险范围以外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2.2.6.2 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2.2.6.2.1 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2.2.6.2.2 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2.2.6.2.3 除上述所列以外的新增(或变更)措施项目费,调整办法同 2.2.2款。

  2.2.6.2.4 其它约定: 。

  2.3 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2.3.1 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或按 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2.3.2 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2.3.3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以合同工期为参照对象)

  2.3.4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2.3.5 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2.3.5.1 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3.5.2 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3.5.3 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3.5.4 其它约定 。

  2.3.6 本工程工程保险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

  2.3.7 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2.3.7.1 由发包人支付。

  2.3.7.2 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2.3.7.3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2.3.7.4 审核费用支付 。

  2.4 补充约定:

  第二部分 固定总价合同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1.1 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系数为: 3% 4% 5%6% 其它%。

  1.2 本合同价款中包含的包干范围为以下√项,包干范围以内合同价款不予调整,包干范围以外按实调整,调整办法见本合同第二分部“合同价款的调整”部分的约定。

  1.2.1 本项目在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量已经双方核实无误,工程量不调整。

  1.2.2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在合同工期内,不调整(不可竞争费除外)。

  1.2.3 合同工期内乙供材料价格变化在下列幅度:上涨或下跌5%, 10%以内不调整;

  1.2.4其它说明 。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2.1 工程量的调整

  本项目超出施工图纸及包干范围的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量,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 合同价款的调整

  2.2.1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合同价款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2.1.1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2.2.1.2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2.2.1.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经对方确认后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2.2.1.4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结算工程价款。

  2.2.1.5 其它约定:。

  2.2.2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2.2.1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2.2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2.3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2.4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2.5 其它约定:。

  2.2.3 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合同价款予以调整,其综合单价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2.3.1 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2.2.3.2 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1款。

  2.2.3.3 清单项目中同时增加或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重新组价,其综合单价按上述两种方法确定。

  2.2.3.4 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1款。

  2.2.3.5 其它调整方式: 。

  2.2.4 材料价格的调整。

  2.2.4.1 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2.2.4.1.1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1.2.3款约定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2.2.4.1.2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2.2.4.1.3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2.2.4.1.4其它约定 。

  2.2.4.2 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2.2.4.2.1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2.2.4.2.2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2.2.4.2.3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2.2.4.2.4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2.2.4.2.5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2.2.4.2.6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2.2.4.2.7 其它约定。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2.2.5 措施费用的调整。

  2.2.5.1 本项目包干范围以外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2.2.5.2 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2.2.5.2.1 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2.2.5.2.2 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2.2.5.2.3 除上述所列以外的新增(或变更)措施项目费,调整办法同 2.2.1款。

  2.2.5.2.4 其它约定: 。

  2.3 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2.3.1 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或按 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2.3.2 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2.3.3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2.3.4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2.3.5 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2.3.5.1 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3.5.2 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3.5.3 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3.5.4 其它约定 。

  2.3.6 本工程工程保险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

  2.3.7 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2.3.7.1 由发包人支付。

  2.3.7.2 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2.3.7.3 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2.3.7.4 审核费用支付 。

  2.4 补充约定:

  第三部分 可调整格合同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可调整格合同形式。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2.1 工程量的调整

  在本项目上发生的所有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计量,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按以下√项调整:

  2.2.1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2.2.2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文件规定调整。

  2.2.3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2.2.4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不按文件规定调整。

  2.2.5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2.2.6 其它约定:。

  2.3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3.1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

  2.3.2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

  2.3.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经对方确认。

  2.3.4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结算工程综合单价。

  2.3.5 其它约定:。

  2.4 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4.1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2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3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4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5 其它约定:。

  2.5 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5.1 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2.5.2 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3款。

  2.5.3 清单项目中同时增加或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重新组价,其综合单价按上述两种方法确定。

  2.5.4 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3款。

  2.5.5 其它调整方式: 。

  2.6 材料价格的调整。

  2.6.1 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2.6.1.1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中涉及材料价格调整规定的,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2.6.1.2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2.6.1.3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2.6.1.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2.6.1.6其它约定 。

  2.6.2 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2.6.2.1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2.6.2.2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2.6.2.3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2.6.2.4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2.6.2.5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2.6.2.6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2.6.2.7 其它约定。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2.7 措施费用的调整。

  2.7.1 在本项目上发生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2.7.2 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2.7.2.1 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2.7.2.2 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2.7.2.3 除上述所列以外的新增(或变更)措施项目费,调整办法同 2.3款。

  2.7.2.4 其它约定: 。

  2.8 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2.8.1 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或按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2.8.2 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2.8.3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2.8.4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2.8.5 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2.8.5.1 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8.5.2 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8.5.3 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8.5.4 其它约定 。

  2.8.6 本工程工程保险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

  2.8.7 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2.8.7.1 由发包人支付。

  2.8.7.2 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2.8.7.3 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2.8.7.4 审核费用支付 。

  2.9 补充约定:

工程合同范文第九篇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

  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资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方根据本合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见附表一、二)

  第三条 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天内一次结清(或订为分若干次结清)。

  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20%。本工程的勘察费为元估算设计费为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三。

  2.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条件:

  (1)……

  (2)……

  (3)……

  3.委托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承包方参加。

  4.按有关规定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如期如数付给承包方勘察设计费。

  5.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五条 承包方的义务

  1.承包方应在年月日前提交有关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并承担责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围、进度和质量,以及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详见附表四。

  2.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3.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书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常驻代表费用由双方协商(另附协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承包方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具体规定如下:

  (1)……

  (2)……

  (3)……

  2.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每拖延一天,应向委托方交纳按勘察设计费5‰的违约金。

  4.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1)……

  (2)……

  (3)……

  5.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加勘察设计费用。

  6.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计算。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项条款(没有增补以“空白”记入)。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 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委托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地址: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年月日

  有效期限至

  年月日

  附表一:

  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

  委托方委托承包方进行________________设计工作。

  工程设计项目表

  ┌────┬────┬────┬───┬──┬────┬──┬────┐

  │工程编号│项目名称│建设性质│投资 │规模│建筑层数│结构│设计内容│

  ├────┼────┼────┼───┼──┼────┼──┼────┤

  ││││ │││││

  ├────┼────┼────┼───┼──┼────┼──┼────┤

  ││││ │││││

  ├────┼────┼────┼───┼──┼────┼──┼────┤

  ││││ │││││

  ├────┼────┼────┼───┼──┼────┼──┼────┤

  ││││ │││││

  └────┴────┴────┴───┴──┴────┴──┴────┘

  〔说明〕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附表二:

  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

  ┌────┬───┬────┬────┬────────┬──────┐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场地位置││

  ├────┼───┼────┼────┼────────┼──────┤

  │设计单位│ │要求提交││提出任务书日期 │ 年 月 日│

  ├────┼───┤│├────────┼──────┤

  ││ │勘察资料││要求提交资料日期│ 年 月 日│

  │勘察技术│ ││├────────┼──────┤

  ││ │ 内容 ││要求提交资料份数│份 │

  │要求│ ││├────────┼──────┤

  ││ │││附任务书附图│蓝图 份 张│

  ├───┬┴──┬┴──┬─┴─┬─┬┴──┬────┬┴──┬───┤

  │顺序号│总图 │建筑物│设计地│层│高度 │建(构)│结构 │对差异│

  │ │编号 │名称 │坪高 │数│(米)│筑物等级│类型 │沉降敏│

  │ │ │ │(米)│ │ ││ │感程度│ 

  ├───┼───┼───┼───┼─┼───┼────┼───┼───┤

  │ │ │ │ │ │ ││ │ │ 

  ├───┴───┴───┴─┬─┴─┴───┴────┴──┬┴─┬─┤

  │建(构)筑物基础 │主要设备说明 │地下│备│ 

  ├─┬──┬─┬─┬────┼─┬─────────────┤│ │ 

  │形│尺(│材│砌│单位荷重│设│设备基础 │下设│ │ 

  │ │ 米│ │ ││ ├─┬──┬─┬──┬───┤│ │ 

  │ │ ×│ │置│(吨/米│备│形│尺(│材│砌 │单位荷│室备│ │ 

  │ │ 米│ │ ││ │ │ 米│ │置深│重(吨││ │ 

  │ │ )│ │深│)或总荷│名│ │ ×│ │度(│/米)│或情│ │ 

  │ ││料│ ││ │ │ 米│ │米)│或总荷││ │ 

  │状│寸 │ │度│重(吨)│称│状│寸)│料││重(吨│地况│ │ 

  │ ││ │ ││ │ ││ ││ ) ││注│ 

  ├─┼──┼─┼─┼────┼─┼─┼──┼─┼──┼───┼──┼─┤ 

  │ ││ │ ││ │ ││ ││ ││ │ 

  └─┴──┴─┴─┴────┴─┴─┴──┴─┴──┴───┴──┴─┘ 

  〔说明〕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附表三:

  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

  双方协议,由委托方向承包方按照下表提供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

  ┌────┬──────────────────┬────┬─────┐

  │序号│文件和资料名称 │份 数 │提交日期 │

  ├────┼──────────────────┼────┼─────┤

  ││││ │

  ├────┼──────────────────┼────┼─────┤

  ││││ │

  ├────┼──────────────────┼────┼─────┤

  ││││ │

  ├────┼──────────────────┼────┼─────┤

  ││││ │

  └────┴──────────────────┴────┴─────┘

  〔说明〕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附表四:

  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

  ┌────┬──────────────────┬──┬──┬────┐

  │序 号 │ 勘察或设计文件名称和内容 │份数│质量│提交日期│

  ├────┼──────────────────┼──┼──┼────┤

  ││││││

  ├────┼──────────────────┼──┼──┼────┤

  ││││││

  ├────┼──────────────────┼──┼──┼────┤

  ││││││

  ├────┼──────────────────┼──┼──┼────┤

  ││││││

  └────┴──────────────────┴──┴──┴────┘

  〔说明〕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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